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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站监管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09-08-04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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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陵川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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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自觉提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技术部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加强对图书馆网页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发布内容由分管领导审核,各栏目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五、不准通过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反动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

六、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

七、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八、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单位人员使用。

九、为维护图书馆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图书馆正常工作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技术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

1)负责馆内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2)负责馆内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做好馆内局域网的防范工作。

5)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6)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工作。

十、所有馆员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

计算机使用部门:

1)做好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2)做好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及时通知技术部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