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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6-02-03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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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陵川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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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的固定资产是图书馆的主要物资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图书馆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图书馆的业务开展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其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拨付购置,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成本、不提折旧。因而忽视了资产管理的细节问题,造成管理混乱和资产流失,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因而我们得转换思路,强调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和新举措。

一、凡进馆资产设备,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并登记上账。

二、办公室设专人兼管馆内资产设备的管理工作,要求资产设备到馆及时上账,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帐、物相符,资产设备上账后,方可配给本馆有关部门。

三、设备由各部门专人负责,做好维护保养,并根据设备的性能,注意防火、防潮等工作。

、各部门的仪器设备不准随意移出存放地点、拆改、调换或借出,有上述需要时,应与办公室人员联系,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自己维修不了的,应报告馆办公室。

、设备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无修复价值,不能继续使用或不适合本馆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馆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工作人员调离时,使用的设备经部主任和办公室查验后,在办公室办理移交他人的手续。

、各部资产设备需在馆内调拨使用时,由馆长同意,在馆办公室办理调拨手续,不得私自转让。

、各部的财产设备经常清点、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大清点。

、馆内财产设备统计人员要定期检查财产使用情况,一年向馆长汇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