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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 发布时间:2018-07-31 0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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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陵川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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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人员必须忠诚于人民的公共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埋头苦干,专心致志,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牢固树立“读者第一”的观念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服务中必须主动热情,必须使用文明语言,避免和杜绝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用语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要求。

4.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执行本馆规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有病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脱岗,不串岗,不做私活,不扎堆聊天,不玩电子游戏,不上网聊天,不吃东西,不阅读工作规定以外的书刊。

5.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齐。馆内不高声喧哗、谈笑。电话联络或与人谈话,声音应尽量放低。直接面对读者部门的人员应把手机设在“振动”的位置,接听电话应尽量避开读者,不能影响读者学习。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和行为有责任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破坏。

7.模范执行本馆规定,以普通读者身份依照规定权限借阅馆藏书刊,并严格办理借阅手续。不越权借书,超额借书,过期交滞纳金,损坏和丢失图书照章赔偿,不为自己或亲友搞特殊化。

8.与人为善,相互理解和尊重,不断提高道德修养,积极维护图书馆在读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9.加强对办公桌面,办公室环境的清理,办公、业务用品和材料以及待处理的书刊不乱堆乱放。计算机等设备的外观要经常清洁,保持和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井然有序。

10.爱护馆内一切公物,提高安全意识。精心保管馆藏文献,经常检查修补。爱护各种设备,经常维修保养。树立档案培养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11.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充分利用业务学习和业余时间,刻苦钻研业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各种不利团结的行为。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增强凝聚力,建立一个积极向上,高效精干的战斗集体。

二、图书馆防火制度

图书馆是学校的重点防火单位,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加强安全、防火、防灾意识,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1.本着“抓预防,搞治理,查隐患,促整改”的指导思想,真正做到“责任重如山,防火于未然”,人人警觉,人人防火。认真做好分管区域的工作,签定防火责任书,履行应尽的义务与职责。

2.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学会使用消防器械,严格管理消防设施,分布各处的消防器械不得随意移动,每学期检查一次,如过期失效应及时更换。

3.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违反者批评教育,屡次批评不改或造成后果的应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和行政处理。

4.严禁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乱停乱放,特别要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无阻。

5.严禁自行更改或设置各种电源,安装电器设备。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灯、关机、关好门窗、断电,违者批评教育并酌罚岗位津贴。

6.晚间或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好易燃物品,严防火灾发生。

8.非工作时间除值班人员和领导安排检查安全外,任何人不得在馆内逗留。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事先在馆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值班人员,未经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在馆内住宿。

三、图书馆网络中心管理规则

1.图书馆网络中心内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专人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工作时应精力集中,不得随意更改线路和设备。

3.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维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待查明原因,问题处理后再开机。

4.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开机、关机顺序,尤其是关机前要确保网络系统已正常退出,再行关机。

5.对室内机器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认真作好工作日志、数据备份和设备维护记录。

6.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盖好机器,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7.中心工作人员要管理好机房钥匙,不要随意转借,注意防水、防火,确保安全。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室内严禁吸烟。

四、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借阅证,待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

五、少儿阅览室阅览须知  

1.少儿阅览室是小读者看书、学习的公共场所,请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2.进入本室前请将包存放在存包柜中,贵重物品自己保管(钱包、手机等),如有遗失本馆概不负责。  

3.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吃零食,乱扔垃圾,监护人要照顾好低幼儿童。

4.本室书本仅限于室内阅读,不得随意携带外出。  

5.阅览室内陈列的各类期刊报纸,小读者随意阅览,每次只取一本,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6.请小读者爱护图书,确保期刊报纸的整洁,严禁涂画、撕剪、折角或遗失,一经发现,按期刊原价赔偿。  

7.小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借阅装订好的期刊。每次可借阅三本,借阅时间为一个月,逾期按规定罚款。

8.办理期刊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按规定罚款。

9. 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10.小读者及监护人应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不遵守规定且不听劝告者,给予暂停阅读。  

11.本室开放时间:节假日照常,周三上午不对外开放。     

六、检索室管理制度

1.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七、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2.爱护电子阅览设备,尊重工作人员及其他读者,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3.读者凭证(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借阅证、学生证)进入电子阅览室后,由工作人员安排机位。

4.读者只能上网阅览、下载信息资料,发电子邮件、查阅、复制光盘资料等等,但严禁玩各种游戏、打麻将、斗地主、下象棋等,否则,管理人员将强行关闭电脑。

5.不得制造、输入和有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6.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7.爱护电子阅览室的设备,勿踢碰接线,勿擅自改动计算机设置。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等处罚。

8.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等调至静音,阅览区内禁止使用手机

9.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读者区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0.不得在桌面、墙面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赔偿。

八、电子资源版权公告

图书馆所购电子资源,仅限于在陵川县人民图书馆IP范围内用户使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陵川县人民图书馆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

2.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其他人,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其他人使用本馆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3.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并限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说明: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批量下载”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批量下载”,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举报。

九、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的声明

1.图书馆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文献资料的信息服务机构,以建立内容丰富、获取方便的信息环境,满足读者信息需求为主要任务。

2.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主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如:图书、期刊、学位论文、报纸、音像资料、数据库以及其它印刷型和电子网络型的信息资源。

3.图书馆尊重任何个人、团体或机构所享有的著作权,在信息服务中注意保护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注意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4.图书馆重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图书馆的整体利益,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深入开展信息服务。

5.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图书馆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吁请单位和个人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6.图书馆对于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所有自建或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信息内容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造或镜像网站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无论是电子版或非电子版,无论全部或部分,均构成侵权,图书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用户出于学习目的,对馆藏图书、期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图书馆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8.馆藏文献数字化产品的服务以不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9.对于由图书馆购买的、仅限于政府内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要求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自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访问服务,不得利用工具软件进行批量下载,更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牟取商业利益。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彻底追查和严肃处理;对违规者将停止使用学校电子资源的权利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违规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负责。

10.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图书馆尚无法保证与其网站内容的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如有疏漏,烦请作者本人及时告知。若作者对其作品的发布存有异议,图书馆网站将立即遵嘱撤消有关内容。

十、陵川县人民图书馆捐赠书刊须知

    陵川县人民图书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本着捐赠自愿、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陵川县人民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感谢函,但因馆藏空间有限,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原则上为正式出版物;可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2)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和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5)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的图书。

3.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4.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捐赠图书的处理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个人或其他图书馆。

5.捐赠办法

(1)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直接到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办理相关事宜,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

(2)大批量捐赠。请捐赠者先将捐赠清单发送给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由采访人员甄别,捐赠者按甄别后的清单和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捐赠。

(3)凡需我馆承担相关费用的赠书,捐赠者须事先与我馆沟通好相关事宜后方可操作。

(4)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文献扉页签名、赠言。

(5)根据捐赠者意愿,本馆向其颁发“陵川县人民图书馆赠书纪念证”,以示感谢。

(6)本馆建立文献捐赠专项目录。

6.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陵川县人民图书馆办公室,联系电话:0356-6201305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陵川县人民图书馆,邮政编码:048300

(3)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0356-6201305